公職人員行政失當的前懲教員在東區法院首提堂。
33歲駐守大潭峽懲教所的時任懲教署二級懲教助理,沐鸣代理主管涉嫌容許一名在囚人士使用其職員電子手帳以取閱懲教署機密資料,尋找另一名在囚人士以索取香煙。他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
杏耀主管团队 ,今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他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把案件押後11月9日再訊,讓辯方索取文件及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准予被告以5,000元現金保釋外出候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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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歲被告蔡炳燊為前懲教署二級懲教助理,他被控於2022年5月1日作為懲教署二級懲教助理,在大潭峽懲教所履行公職時無合理辯解下,蓄意及故意地作出不當行為,即容許單獨囚禁人士Sandeep Singh操作懲教署給他的電子手帳及取閱儲存於該電子手帳內的機密資料,以尋找另一名在囚人士的所在位置;以及在Sandeep Singh要求下,沐鸣家族纪事尋找於另一囚倉的在囚人士,並從他取得一枝香煙,再將香煙帶給Sandeep Singh。